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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是講述約書亞死後(士一1;參書二十四29-31)到以色列民立國前之間所發生的事。那時正是公元前二世紀的下半葉(約公元前1500)後,屬在近東為種族大遷徙的時間。一些偉大文化的崩潰(如小亞西亞的赫族、民諾安族(Minoans)和米西尼族(Myceneans),近東也從銅器時代漸漸進入鐵器時代,屬「海上民族」(Sea People)的非利士人也抵達了迦南沿海地區。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民繼續在所獲分配的土地上進行征服,但由於他們沒有按神的吩咐趕出住迦南的異族人(士一21、28、29、31、33),且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叩拜別神(士二11-13),於是耶和華向以色列民發怒,使那些異族人成為以色列民「肋下的荊棘」(士二3)。在以色列民極其困苦而向耶和華哀求時,耶和華就興起士師,去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之人的手(士二16)。
「士師」這詞源自「審判」。士師就是「審判官」,按律法作審訊,讓百姓能活出妥拉的要求與盟約的精神。可是,除了底波拉以外(士四5),《士師記》的士師都未曾有明顯履行聽審的工作。拯救以色列民脫離搶奪他們的勢力,介入壓迫或失控的情勢中「撥亂反正」,倒是耶和華興起士師的原因(士二17)。
本書的中段(士二6-十六31)記載了十二位士師的故事,有六位的故事只是輕輕略過(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讚、以倫、押頓);另外六位士師的故事(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參孫)的刻劃較為詳細,是按「循環」結構發展:1)以色列民因離棄耶和華去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士二11,三7、12,四1等),2)耶和華就將他們交在搶奪他們之人的手中(士二12-15,三8,四2,十9)。3)以色列民因被欺壓就呼求耶和華(士三9、15,六6-7,十10),4)耶和華便憐憫興起士師(士二16,三9、15,十1、12)去拯救以色列民。不過,每次直至該士師死後,以色列民不久又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自始以色列民又再陷入那「行惡、奴役、呼求、拯救」的這「循環」裏。不過,這「循環」並非單純地重複,而是道德呈向下螺絲型地惡化。
到結尾部份(士十七至二十一),藉米迦的偶像和但族遷移(士十七至十八),以及利未人和其妾與對便雅憫人的戰爭(士十九至二十一)這兩組故事,反思在士師時代信仰與社會裏的敗壞,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士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的領導。這不單是為撒母耳記和列王紀鋪路,也是讓被擄的以色列民省思自身的處境:原來公元前587年耶路撒冷的陷落與被擄的發生,申命記派歷史的編者認為是以色列民自進入應許之地後對耶和華長久的不忠與行惡,以致神的懲罰就是將猶大交在仇敵 ─巴比倫帝國─ 之手被奴役。於是,他們再次呼求耶和華將會是獲得拯救的門鈴,那時就有耶和華的靈充滿的「拯救者」出現,拯救被擄的群體。《士師記》的「行惡、奴役、呼求、拯救」的「循環」模組,正好配合被擄時期猶太人的處境;要突破「循環」,更必須持續尊耶和華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