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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耶利米哀歌、雅歌、傳道書以斯帖記被稱為五小卷(Five Megillot)。神在五小卷裏較為隱藏,並沒有明顯介入人類的活動。五小卷與以色列的節期有連繫,路得記就是在五旬節裏誦讀。

驟眼看來,路得記像一份田園式愛情小品,但實際上是個關乎延續一家族生命的故事。

以利米勒的遺孀拿俄米與其兒媳摩押女子路得在各自失去自己的「兒子」和丈夫後(得一1-5),兩位寡婦就從摩押回到家鄉伯利恆(得一6-18)。那時,正值收割大麥的日子(得一22),年輕的摩押女子路得替年老的奶奶拿俄米外出,尋找可讓她拾取穗子的麥田。原來在神的律法裏,窮人可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遺落的麥穗歸作自己的食物(利十九9-10,二十三22;申二十四19-22)。「恰巧」路得就到了以利米勒的一位親族波阿斯的田間,並獲得波阿斯的拯救(得二3-9)和恩待(得二10-17),最後在田間拾取了一伊法(約22公升)遺落的大麥(得二17)並帶回家。

或許是那一伊法大麥的緣故,使拿俄米憶起波阿斯是其夫以利米勒是族兄弟,是一個至近親屬(救贖者)。及至大麥收割完畢(得二23),拿俄米就慫恿路得晚上到打麥場上,伺機要波阿斯盡至近親屬的責任(得三2-5),又可以使路得得個「安身之處」(得三1)。不過,因波阿斯的正直,以及有一個比他更親的至近親屬,所以結局未如拿俄米所料的發展,但獲得波阿斯承諾會於當日為路得處理「盡親屬本份」的事宜(得三12-13)。

的確,波阿斯其實比任何人也清楚,「盡親屬本份」是怎樣的一回事。當日,波阿斯在城門口向那至近親屬提案,要求他贖回以利米勒家的東西,即:拿俄米要變賣的「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得四3),以及「死人的妻」路得(得四5)。只是那位至近親屬怕本身的產業受損,就放棄贖回的權利(參得四6),波阿斯也從他手中承接了家業贖回權。波阿斯就從拿俄米手中贖回屬以利米勒的地,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叫有機會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得四10),以利米勒的名也就不必「在本族本鄉中滅沒」(得四10)。

後來,耶和華就使路得懷孕生下俄備得,也代表拿俄米重獲「孩子」(得四16;對應 得一5)。這樣,在耶和華的保守下,將死的以利米勒家因摩押女子路得的忠誠慈愛而得到復興,家族的生命得以延續;不但如此,在俄備得的後裔中更有以色列的王大衛(得四17、22),與有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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