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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淺談—鍾振華傳道
學者博卡姆(Gunther Bornkamm)稱羅馬書為保羅的「最後遺囑及遺訓」[1],視羅馬書為保羅的思想精髓。博卡姆所代表的是一個長久以來詮釋羅馬書的主流,視羅馬書為教義著作,而非針對教會處境需要的作品。羅馬書被視為最純正的「保羅」著作,也令它成了解讀其他保羅書信的關鍵,甚至是作為其他新約經卷的神學基礎參考本。這種主流對羅馬書的詮釋,已然成為一種牢固的意識,以致我們將羅馬書捧起來順章讀的時候,就自然地按這傳統意識去理解。
不過,這理論未能解釋為何保羅要在九至十一章詳細論述猶太人得救的問題。此外,保羅寫信給某間教會的時候,總是幫助教會處理其所要面對的問題,如果把羅馬書看為是保羅向教會的自我介紹,便與保羅慣常寫信的目的不吻合。
近年,學者認為保羅寫羅馬書的目的,是要處理外邦基督徒和猶太裔基督徒之間的糾紛。因為克勞第(Claudius)曾於公元49年驅逐一些猶太人離開羅馬(徒十八1-2),此舉使外邦基督徒逐漸取代了猶太裔基督徒成為羅馬教會的領袖。克勞第駕崩後,御令便解除,猶太人獲准重返羅馬,但他們的回流卻令外邦基督徒與猶太裔基督徒的關係緊張起來。猶太裔基督徒經歷過政治的逼迫,與外邦基督徒相比,無論人數和經濟實力上都屬弱勢的一群,但他們始終是原來教會的領袖,難免會認為外邦基督徒鵲巢鳩占,把教會變成為「外邦人」的教會。另一方面,在外邦基督徒眼中,這群回流的猶太基督徒仍抱持著一些迂腐的傳統習慣,又未必能配合當時教會的發展。「強者」與「弱者」之間的張力,成了保羅急待解決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也將有助成為他未來宣教工作的強大支持點。
面對這個對立的局面,保羅逐在羅馬書首先強調猶太人在救恩上沒有特權,他們和外邦人其實都在罪惡之下(三9-20),都要憑信耶穌基督才得以在神面前稱義(三26-30),都要隨從聖靈過成聖的生活(八1-17)。保羅肯定猶太人在救恩歷史上,「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羅九4-5),他們卻因過失(十一11-12),使救恩臨到外邦人,但神的心意仍是要以色列全家得救(十一26);外邦基督徒是因他們的過失而像野橄欖枝被接在橄欖樹上,得享「橄欖根的肥汁」,外邦基督徒就不應向猶太人誇口(十一17-18)。保羅還勸勉教會內信心的「強者」(外邦基督徒)要接納那些仍謹守飲食和節期誡律的「弱者」(猶太基督徒)(十四1-23)。最後,保羅吩咐羅馬信徒要以聖潔的吻彼此問安(羅十六16),並非客套的問安語,而是希望不同教會的成員能以行動消除隔閡,彼此表示接納,承認對方是自己家庭成員或密友。
[1] 博卡姆(Gunther Bornkamm):〈羅馬書乃保羅遺願和遺訓〉《筆戰羅馬:羅馬書之研究》,盧龍光編,王敏賢、林子淳等譯,(香港:天道,2010),頁8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