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及東正教主張有七項聖禮(洗禮、懺悔、堅振、聖餐、婚姻、按立及傅油),基督教改革宗只承認洗禮和聖餐屬聖禮。改革宗神學家約翰‧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指出,聖禮是神給人「外在的象徵」,為要「將祂祝福我們的應許,印證在我們的良心上(為了支持我們軟弱的信心)」(4.14.1),故聖禮是神對我們施恩的見證,是透過一個外在的象徵來證實;另一方面,聖禮也是我們對祂所存的虔誠之見證,叫信徒在神和眾天使以及人面前對神恩典的確認(4.14.1)。

聖禮作為神給予人的外在的象徵,就是以有形之物來表明、肯定及印證神的應許;換言之,聖禮也是神某種應許之附加物(4.14.3)。神在不同時代會向人以不同的外在象徵作為工具來表明祂的應許,例如:生命樹──是神向亞當和夏娃應許若繼續吃這樹上的果子,必得永生(參創二9,三22);彩虹──神給挪亞和他的後裔設立彩虹,應許祂不再用洪水滅世(創九13-17)(4.14.18)。在神的應許之前,樹本是樹,彩虹本是彩虹,但當它們隨著神應許的臨到,成為用作神應許的載體,它們就有了完全不同的意義,具屬靈的果效,人就能從這些具外在象徵之物來領受神應許而來的關係(4.14.18)。

猶太人的割禮、潔淨的儀式與獻祭等,是神給予猶太人的聖禮(4.14.21)。不過,在基督降臨後,這些「舊約裏的儀式稱為影兒」(4.14.25),是因為基督已經在肉身顯現,它們就被取消了。繼後神另立了兩個新聖禮直到如今,即洗禮和聖餐(4.14.20)。古時的聖禮與現在的聖禮有同樣的目的,即引領人到基督那裏去。因為一切聖禮均是本於基督,所以它們功效是一致的。兩者的差別只是:舊約聖禮是預表神所應許的基督,新約聖禮是見證神已經差遣向人啟示的基督。只是因為基督已經在歷史中降臨,我們就不好注目於影兒而忽略基督本身,所以有人勸導歌羅西教會信徒行割禮,保羅就對他們作出重責,是因為這些教導會影響信徒對神的信心(西二11-12)(4.14.24)。

如此說來,「基督是眾聖禮所代表的一切…基督以外不向我們應許什麼。」(4.14.16)意思是聖禮都以基督為本,祂是一切聖禮的實體。這樣,我們可以理解道成肉身是個呈現在世界的聖禮,肉身──有形之物/外在的象徵──和道──神的應許,這個聖禮顯示了父神對人的慈愛(參西一26-27)。

這樣,按加爾文的理解,聖禮就是父上帝以有形之物給人的應許,而這應許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基督既是一切聖禮所指向的,也是聖禮之本;基督又是這應許(聖禮)本身,祂來到為要叫人領受神的應許。因此所有不合乎這標準的,都不應稱為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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