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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在當代聖經裏是兩部獨立的書卷,但無論是希伯來聖經或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都視這兩卷書為一卷。在文學形式及解釋的意向上,這兩卷書都顯然是屬於一個整體。它與歷代志(上及下)都屬於聖卷/著作裏含濃厚神學意向的歷史性記錄。

以斯拉-尼希米記的編修者—很可能是來自利未的群體—,在編寫的過程中運用了一些早期歷史資料,包括以斯拉回憶錄(拉七至十及尼八至十)、尼希米回憶錄(尼一至七及十一至十三)以及好些名單(如:拉八1-14:尼三)與官方文書(拉六6-22),其後加入由多項來源組成的歷史回顧(拉一至六),成為這具有「混合文學風格」的書卷,以重建聖殿(拉一至六)、聖民(拉七至十)與聖城(尼一1-七72)為全書的焦點,又以被擄回歸群體按照妥拉來持續更新(尼七73-十三31)結束全書的歷史記錄。

以斯拉-尼希米記的歷史記錄是從波斯王塞魯士元年(公元前538年)開始,那年耶和華「激動」塞魯士的心,使他下詔讓神的百姓回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神重建聖殿(拉一1-4)。雖然回歸群體面對「鄰國的民」(參拉三3),就是「猶大和便雅憫的敵人」(參拉四1)的擾亂,但最終回歸群體仍遵著先知的話、以色列神的命令和波斯三王 —塞魯士、大流士和亞達薛西— 的旨意(參拉六14),把標誌神同在的聖殿重建完成。

以斯拉記第七至十章記錄由「通達天上神律法的文士祭司」(拉七21)的以斯拉奉亞達薛西的諭旨所帶領的第二次回歸(公元前457年),將聖殿的器皿交在神面前(拉七19,八24-30),又按妥拉(律法書)教誨來建立回歸群體——「照你手中的律法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拉七13),並任命「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為士師、審判官治理百姓(拉七25-26),也為聖殿招聚利未人事奉(拉八15-20)。其後,以斯拉更進行一個要附上重大代價的改革,就是處理有猶太人娶「外邦女子為妻」而混雜的問題,以維持以色列作為「聖潔的種類」(拉九至十)。

其後,波斯王亞達薛西二十年(公元前444年),尼希米獲委任領導第三次回歸,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尼一1-七5)。重建城牆的工程也遇到敵對勢力的阻撓(尼四、六),其間尼希米也要處理猶太人的債務問題(尼五)。聖城城牆的工程最終於五十二天後竣工(尼六15)。我們特別要注意尼希米記第八至十章這組記錄:以斯拉帶領群體仍細閱讀妥拉教訓,並為群體解釋妥拉(尼八);加上隨後的認罪禱告(尼九),為尼希米記第十章的立約提供背景,使以色列還原成為一個有意順服耶和華的妥拉群體。

立約過後,部分百姓被分派進駐聖城耶路撒冷(尼十一),祭司及利未人在聖殿亦正式開始按班次供職(尼十二)。不過,聖殿(尼十二44-十三14)、聖城(尼十三15-22)及聖民(尼十三23-31)的更新仍然持續,以斯拉的激進改革也在尼希米的工作裏重現(尼十三23-27),換言之,他們還沒有達到完全。

以斯拉-尼希米記論到回歸群體的重建與更新(復興)。群體復興是一個持續革新的歷程,需要群體同心順服明白神話語的領袖之帶領,又同心遵行神話語的教導,以及在革新裏願意(狠心)切斷纏擾我們(群體)的不合宜關係(如:金錢、性、權力),而非單單一刻靈裏的「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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