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on 13 9 月, 2023 at 12:26 下午

瑪拉基的名意是「我的使者」。關於他的出身和家系等都沒有記載,《瑪拉基書》的標題只是草草提及他獲得耶和華傳予的「默示」(瑪一1;另參亞九1,十二1)。鑒於第一章8節提及的「省長」是波斯帝國時代的官職,因此較能肯定瑪拉基是波斯時期的人;《瑪拉基書》也記錄了獻祭的禮儀活動(瑪一6-14,三8),相信聖殿重建落成已有相當歲月;再者,由於本書沒有提到以斯拉和尼希米,但許多問題都是與尼希米和以斯拉所處理的倫理問題相仿,如:與外族通婚(瑪二11-15;參拉九至十;尼十三23-27)、十分之一的繳納(瑪三8-10;參尼十三10-14)、違反安息日(瑪二8-9,四4;參尼十三15-22)、祭司體系內的貪腐(瑪一6-二9;參尼十三7-9),所以可假定《瑪拉基書》的「默示」是出於聖殿重建後至以斯拉和尼希米開展改革前,約於公元前475至450年間。

《瑪拉基書》針對的群體,已經不再是對信仰擁有起初的熱誠,而是把宗教生活視之為習以為常的例行公事。《瑪拉基書》就以法庭辯論的模式──首先是耶和華向神的百姓提出指控(如:瑪一2a),然後他們會表示質疑(如:瑪一2b),最後由耶和華闡明有關指控(如:瑪一2c-5)──來說明神百姓在信仰上的因循、偏差與錯謬,繼而對他們的信仰提出挑戰,再次喚起他們對信仰的認真與熱誠。

《瑪拉基書》包含六篇辯論,關乎1)對神的愛之辯論(瑪一2-5)、2)祭司藐視耶和華的辯論(瑪一6-二9)、3)百姓背棄婚約的辯論(瑪二10-16)、4)懷疑神的公義之辯論(瑪二17-三5)、5)百姓不遵守神的律例典章之辯論(瑪三6-9),以及6)有關頂撞不信耶和華的辯論(瑪三13-四3)。六篇辯論後,還餘下的三節(瑪四4-6),形成《瑪拉基書》指向未來「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的最後附記:現今當離開信仰的偏離與錯謬,去記念(遵守)神僕人摩西的律法,等候神差遣先知以利亞的到來使神與百姓的關係得更新:「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月的心轉向父親…」(瑪四6)。

這三節《瑪拉基書》附記與結語,確實是指向基督來臨的新時代;其中的辯論所揭示猶太人在信仰上的因循、偏差與錯謬,也是我們今天仍然要反省的事。《瑪拉基書》的結語,正是提醒我們該抱著什麼心態活於此世,又預備自己面對基督的再來。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