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囑咐他:「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路五14)

==============

「大痲瘋」在聖經的世界裏是嚴重的皮膚病。患者的肉會半爛如同死胎(民十二12),又因為被視為不潔,要脫離社會不能與人共處,更不能在聖殿中敬拜神(參利十三至十四),直至「大痲瘋」痊癒得潔淨。

有一位「滿身長了大痲瘋」的人來俯伏在地,求耶穌潔淨他(路五12)。耶穌就伸手摸那人,表示肯使他得醫治與潔淨,大痲瘋就「立刻」離了他的身體(路五13)。耶穌囑咐他:「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路五14)。

耶穌囑咐那被潔淨的大痲瘋患者不可告訴人,大概是要防止群眾以祂醫治的權能取代祂奉差遣來的使命(參路四43)。至於耶穌吩咐那人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是基於利未記十四章的律例,讓曾經患病不潔淨的他能重回原來的社群。

這樣看來,幫助康復者重回社群也是醫治的部分。現實裏有不少因受傷而離開了教會的信徒,我們能否逐一幫助他們返回並再信任信仰群體呢?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