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裏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路十七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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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經過撒馬利亞與加利利交界處,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痲瘋的人在村外「遠遠地站著」,呼求耶穌憐憫醫治他們(路十七11-13)。耶穌從遠處看見他們,就吩咐他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得了醫治(路十七14-15)。得潔淨的十個人中,只有一個原是「外族人」的撒馬利亞人回來大聲歸榮耀給神,並「俯伏在耶穌的腳前感謝他」(路十七16)。

另外那九個得醫治的算是忘恩負義嗎?那不能一概而論。他們很可能都按耶穌的吩咐及遵循猶太人的律法「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路十七14),甚至是「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參路五14),是滿足了耶穌的吩咐及律法的要求。不過,我們可以說這九個人「不懂人情世故」、「知恩未有圖報」。耶穌希望那九個人都能回來歸榮耀給神(路十七17),但現實上只有那個撒馬利亞人回來俯伏於耶穌腳前感謝他。

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像那個撒馬利亞人一樣為耶穌的醫治或因祂所施予我們的恩惠,回來在神的跟前榮耀祂、感謝祂呢?還是我們像另外那九個人一樣知神恩卻未圖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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