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敬重的教法師…。(徒五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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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認為「法利賽」這名詞有「分離者」、「獻身者」等意思,估計他們起源於馬加比時代的哈西典人。他們不是祭司團體,而是個重視律法、具優秀的律法訓練的群體,普遍獲得民眾的認同尊重。他們對儀式上的潔淨與十一奉獻的要求,相信來生與審判,及信有組織的靈界,均為他們的信仰特徵。在「死人復活」的見解上,他們與撒都該派有嚴重分歧(參徒二十三6-10)。

在路加福音,法利賽人是平民敬重的教師,他們會仔細考查耶穌的活動(路五17)。縱然有時法利賽人會非難或窺探耶穌(路十四1,十九39),卻又經常邀請祂共進晚餐(路七36,十一37,十四1),顯示有某程度的敬重,甚至有嘗試(善意地?)幫助祂脫離險境的(路十三31)。雖然路加福音裏的法利賽人顯得多一點開明,但耶穌對法利賽人也不失嚴厲的批評,說他們犯了詭辯者的典型錯誤——貪財貪名與偽善自滿(路十一39-44,十二1,十六14-15,十八9-14)。

在使徒行傳裏,深具影響力且是眾百姓敬重的猶太公會成員迦瑪列,對待使徒的活動抱持一種開明的態度(徒五33-39)。保羅起初也是一名法利賽人,受教於著名且最嚴緊的迦瑪列教門之下(徒二十二3,二十六5;另參腓三5)。我們知道一些法利賽派的人也有歸信基督,而繼續熱衷於嚴守律法(徒十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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